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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西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经济问题决议案

中共鄂西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经济问题决议案*

(一九二九年十二月)①

目 录:

1.过去经济支配的错误

2.今后经济支配的规定

3.经济自给的重大意义

一、过去经济支配的错误

鄂西各县党的经济,大部份没有用在工作上,开支既不得当,也没有预算、决算,以致耗费的钱很多,而工作还没有起色,尤其是赤色区域的党,因为地方主义把经济不解交特委,保留在本县党内滥行消费,造成一般同志腐化的危险。同时,红军经费也不是群众政权机关担任,完全是由县委供给。这些错误,的确是一般的现象。

二、今后经济支配的规定

1.各县应实行党员职业化的口号,党把大部份的经济要用在工作上去。

2.特委组织经济委员会,各县取得的经济,都解交特委集中,分用到全鄂西党的工作必须上面。

3.各县党的经济,应以自给为原则,在万一不可能时,可由特委酌量津贴。

4.各县的经济,无论是自给或由特委津贴的,要有经常的预算和决算,交特委审查和批准。

5.红军的经费由苏维埃政府发给,在未成立苏维埃的地方,则由农民协会担任。

三、经济自给的重大意义

1.可以实现党员职业化的口号——经济要自给,党员就非职业化不可,只有党员的职业化,才能达到经济自给的目的。所以经济自给,可以实现党员职业化的口号。

2.可以打破党员雇佣革命的观念——党员雇佣观念是由于党员经济不能自给,若是各县的党经济自给,一般党员自然不来靠党生活。就可以打破过去有钱便有工作,无钱便无工作的雇佣革命性。

3.可以防止党员的腐化——党员的腐化也是由于党员经济不能自给,而且是党内经济浪漫的原因。若是党的经济自给,生活力求阔绰和爱漂亮的腐化危险,自然不能产生于党内了。

4.可以加强党员对党的认识——经济自给的办法,就是征取党员的党费和募集党员的所得捐。若是某一党员能按月的、经常的交纳党费或出所得捐,就是党员对党的好表示。


注释

①原文无年代,此系编者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