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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深入土地革命,加强根据地建设

中共湘赣省委成立后,在领导全区军民积极对敌作战的同时,展开了发动群众深入土地革命、加强根据地建设和肃反等项工作。

在中共湘赣省委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第三次“左”倾路线,已经通过一九三一年一月举行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中取得了统治地位。这条“左”倾路线,“在中国社会性质、阶级关系的问题上,夸大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夸大中国现阶段革命中反资产阶级斗争、反富农斗争和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成分’的意义,否认中间营垒和第三派的存在。在革命形势和党的任务问题上,它继续强调全国性的‘革命高潮’和党在全国范围的‘进攻路线’”。①在组织上,则错误地认为当时党内的主要危险是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并以积极拥护和执行其错误路线的分子“来改造和充实各级的领导机关”。随后又制定了许多包含有严重“左”倾错误的具体政策。一九三一年九月,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成立,第三次“左”倾路线继续发展。这条“左”的路线和“左”的政策,对中共湘赣省委的领导工作不能不产生影响。

深入土地革命,开展查田运动

湘赣苏区的一些地区,虽然经过一九二八年和一九三○年两次分田,但由于强大敌人的不断进攻,地主阶级的捣乱破坏,群众思想上有顾虑,以及经验不足,使苏区的土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九三一年十月,中共湘赣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和湘赣省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先后召开,作出了深入开展土地革命,重新彻底分配土地的决议,以求进一步解决苏区的土地问题。

十月中旬开始了分田运动。重新分配土地的领导机关,是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土地委员会,并由农村中的雇农工会、贫农团协助进行。在这次重新分配土地中,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湘赣省委的决定,特别强调了阶级路线,在步骤上也是首先发动群众划分阶级。一般地仍按人口平均分配,对富衣则要求以劳动力为标准。经过四个多月的斗争,永新、莲花全县和吉安、茶陵等县大部分地区,都重新分配了土地。一九三二年夏,在边沿地区和南路、北路以及萍乡、攸县等县的部分地区,也分了土地。由于各地区条件不同,平均每人分得的土地也不等。在分配土地的同时,还没收了地主的房屋、衣物、家具和牲畜,分给了贫雇农。红军及其家属分了好田,实行了红军公田和苏维埃政府公田制度②。贫苦的老弱孤寡也分了一份土地。通过这次重新分配土地,使苏区的基本群众得到了土地革命的果实。但是,在这次分配土地中贯彻执行了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驱逐豪绅地主家属出苏区”等错误政策,对地主不给以生活出路,对富农打击过重,同时侵犯了中农利益,从而扩大了打击面,过多地树立了敌人。

一九三二年秋,湘赣苏区遵照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和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指示,展开了查田运动。在查田的具体工作中,又发生了“查三代”、“查五代”的错误,有些地区把一些贫雇农查成中农,把一些中农查成富农,甚至把一些本来属于基本群众和同盟军的人也当成阶级敌人。重新分配土地运动中已经发生了的“左”的错误有了进一步发展。

① 见《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 年4 月20 日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② 红军公田和苏维埃政府公田,是在苏维埃政府控制下的一部分公共土地,由当地苏维埃政府领导群众以义务劳动的形式耕种,收获的谷物,作为补助红军给养、救济红军家属、安置残废军人、慰劳红军以及其他公益事业之用。

肃反运动

湘赣临时省委和湘赣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的指示,从一九三一年八月起,在苏区党政机关和红军中展开了大规模地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是革命斗争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中共中央对革命内部隐藏的阶级敌人,作了过分夸大的估计,制定了过“左”的肃反政策。湘赣临时省委和省委,对本地区的干部情况也没有作认真的调查研究,盲目地接受了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的错误指示,认为湘赣地区的党、政府和军队中都有反革命“AB 团”分子活动;在组织上按照当时中共中央的规定,设立了脱离党委集体领导、脱离群众监督的肃反机关;在案情审理上,又采取了逼、供、信的错误办法,使肃反工作发展到乱捕错杀,不少优秀干部受到错误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到一九三一年底,全省已处决了一千二百一十人①,造成党内极为痛心的损失。尤其对与富田事变有牵连的西路地区,错误更为严重。在一个短的时间内,出现了人人自危、相互猜疑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湘赣省委虽然对这种作法发生过怀疑,并在某些具体措施上有所缓和,但是,在当时中共中央的错误政策下,肃反工作中的错误,没有也不可能得到纠正。一九三二年春,袁德生、王震出席中华苏维埃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回来,传达了毛泽东关于肃反工作的正确指示,苏区中央局在一九三二年一月《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中,也指出了肃反工作中的一些错误,湘赣苏区在肃反工作上的简单化、扩大化的错误才得到暂时的纠正,释放了被关押的六百余人,被错判死刑的酃县县委书记张平化等得到了保护。

一九三二年底,由于各种原因,湘赣苏区的肃反工作又重新搞起来了。一九三三年二月,苏区中央局听了湘赣省委委员刘士杰的口头报告,认为湘赣省委犯了“严重的右倾机会主义动摇”的错误,决定改组省委,湘赣苏区的肃反工作就搞得更“左”了。这时,湘赣党、政府和军队中的一些领导干部,也被错误地作为肃反对象予以逮捕审讯,有的甚至被杀害。在肃反运动中,湘赣地区被杀害的领导干部有:省委常委、省苏维埃政府主席袁德生,省委常委、职工会书记刘其凡,湘赣军区政治部主任于兆龙,红军学校政治委员曾毅之,省委委员李孟弼,新独立一师政治委员陈韶,红八军第二十三师师长杨茂等。

肃反扩大化原因很多,客观上,当时革命根据地处于反革命势力包围中,敌人确实不断派密探、奸细打入革命阵营内部,给革命造成很大损失,革命队伍内不得不时时处于高度警惕中,难免有时就扩大了敌情的严重性。主观上,也是最主要的,首先是中共中央的“左”倾路线和错误肃反政策的影响。其次,省委和肃反领导机关在思想上存在主观主义,在认识上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上逼供信的审讯办法,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严重恶果。肃反扩大化伤害了许多优秀干部和进步人士,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① 据《王首道回忆录》第134 页。

开展革命竞赛,加强根据地建设

一九三二年春,湘赣省委乘敌人新的“围剿”尚未开始的有利时机,领导全省军民,通过革命竞赛的方式,在许多工作上造成了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使根据地建设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在扩大红军方面,党和政府通过各种群众团体,运用报刊、集会、演戏、个别访问和新兵回乡串连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清革命形势和扩大红军的意义,动员大家自觉地积极地参加红军,武装保卫分田果实,保卫工农革命政权。在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党和政府又进一步地在各种革命组织间,在县、区、乡、村间,开展扩大红军的竞赛。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根据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拥军优属条例,及时制定和颁布了补充条例,规定:因参军而缺少劳动力的家庭,其田地由政府组织群众帮助耕种,并免除一切捐税;红军家属买东西可以享受优先和九五折的待遇;全省实行无代价优待红军劳动日和建立红军公田等制度。由于党和政府扩大红军的号召,和及时采取了这些有效措施,掀起了苏区人民的参军热潮,到处出现母送子、妻送郎和兄弟争当红军的动人事例。从一九三二年三月到六月的三个月里,就有六千七百四十一人参加了红军。大批有觉悟的工农青年参军,使湘赣苏区的武装力量在短时期里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苏区的英雄人民,不仅将自己的亲人送去当红军,并且从物质和精神方面尽一切可能来关怀和帮助自己的子弟兵。他们踊跃地交送红军公粮,做军鞋,经常组织歌舞队、洗衣队和补衣队等到红军部队里进行慰问。红军住到哪里,哪里的群众就同亲人一样地给红军让房子、借家具,帮助摊铺,烧茶送饭,争着替战士洗补衣裳。扩大红军和拥军优属的群众运动,既从人力方面增强了红军,也从政治方面巩固和鼓舞了红军,并且使红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了。

在发展生产方面,广大农民在重新分配土地以后,生产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深耕细作,改良种子,兴修水利,开垦荒田,兴办了石膏、造纸、木材和樟脑等适合当时环境的小型厂矿。为了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省苏维埃政府积极帮助群众集资开办了各种生产与消费合作杜;在边沿地区设立秘密的货物交换所,与白区商人建立了贸易关系,用根据地剩余的工农业产品——竹、木、煤、棉花、猪肉等,换回当时苏区无法生产的药品、食盐、布匹、文化用具等必需品。为了解决食盐的不足,还组织群众熬制硝盐代用。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创办了工农银行,加强了全省的财经领导,并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开展了厉行节约运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裁减冗员;少发或不发办公费用;群众团体一律经费自给;任何机关不准请客;禁止用粮蒸酒、熬糖或作米果。机关干部日食两餐,一干一稀;干部不分职位高低,规定每人每日发伙食费三分(但经常不能保证)。

在文化教育方面,省委、省苏维埃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先后创办了工农夜校八百余所,列宁初级小学七百余所,高小五所,女子职业学校三所,妇女半日制学校二百零四所,识字班两千五百余个,剧团三十多个。列宁室、读报组、识字牌、黑板报、演戏团和歌舞队,各乡各村都普遍地建立了起来,深受群众欢迎。与此同时,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了卫生防疫工作。

在党和政权的建设方面,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心任务,积极进行了党的发展工作。仅在一九三二年的三月到六月,就发展党员六千四百余人。省委开办了党校,培养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并将大批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表现忠诚勇敢的工农分子提拔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九三二年夏,省委所属组织进行了调整,南路、湘南两特委,改为河西、湘南两道委,北路特委改为分宜中心县委。省委共辖属两个道委、一个中心县委、一个白区区委(长湘区)和十个县委(永新、莲花、茶陵、吉安、萍乡、安福、宁冈、攸县、酃县、遂川县委)。各级政权机构也都进行了组织调整,并开展了反对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等不良倾向的斗争,健全了各种业务工作和工作制度。雇农工会、妇女会都有了很大发展。反帝大同盟会员发展到十二万人,互济会会员发展到十五万余人。